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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银行卡获小利 结果涉“诈”吃大亏
“明知道把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有可能用于网络犯罪,可为贪图那500元现金,还是忍不住将银行卡出租,如今落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下场,后悔已来不及……”4月18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在被公安民警送往看守所关押时万分后悔地说道。
2022年4月16日,新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梳理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时,发现辖区肖某的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电话联系上肖某,肖某在接到公安民警的电话后,迫于压力于4月18日主动到县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肖某如实供述自己为谋取利益将其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经查,肖某出租的银行卡5小时流水高达140万元,涉及4起电信诈骗案,涉诈金额3万余元,其非法获利500元。
目前,肖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新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